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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沒有這種想法:「阿爸阿媽仲行得走得,應該唔需要申請政府服務啩?」或者:「要住進護老院先叫做需要幫助吧?」這是香港很多家庭的共同誤解。事實上,社會福利署的受資助長期護理服務,門檻比你想像中低得多——你不需要等到父母「病入膏肓」才行動。本文根據社署資料,一次拆解最常見的4個誤解。
誤解一:「要完全無法自理先需要申請」
實際情況:只要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,就可以提出申請。
根據社署的資料,以下例子歸類為可能符合申請的條件:
長者獨居,長期有病,行動不便,需要人陪覆診
配偶有認知障礙症,一出街容易走失,日常生活無法自理
家人中風後坐輪椅,照顧者白天需要外出工作,無人全日照顧
如果長者在日常起居或醫療跟進上有持續性的困難,已值得聯絡相關部門了解服務。你不需要等到「完全無行為能力」才申請。
誤解二:「申請了就一定要住院舍,唔想父母離家」
很多家庭不知道,政府資助的服務可以讓長者繼續住在自己家得到協助,而非一定要入住院舍。評估結果會根據你的需要建議適合你的院舍照顧服務類別。
服務類別 | 適合對象 | 服務形式 |
|---|---|---|
院舍照顧服務(護理安老院 / 護養院) | 因健康或缺乏支援,未能留在家中居住的長者 | 入住院舍,24小時照顧 |
社區照顧服務 | 仍可在家居住,但需要日間或上門支援的長者 | 長者自行到日間護理中心 / 上門服務(體弱個案) |
社區照顧服務包括:
長者日間護理中心:日間外出接受服務,晚上回家
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(體弱個案):上門提供洗澡、復康運動、藥物管理
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:上門陪診、送飯等
誤解三:「評估很麻煩,又要收費」
實際情況:評估免費,由社工上門進行。評估員會進行家訪會面,全面了解長者的身體狀況、家居環境及支援狀況。
Step 1:聯絡負責工作員 可以透過以下任何一個途徑提出申請:
區內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/ 綜合服務中心
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
區內的長者地區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
社署熱線查詢:2343 2255
Step 2:安排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」 工作員會安排評估員上門家訪,全面了解長者的身體狀況、家居環境及支援情況。不需要長者自行前往辦事處。
Step 3:制定照顧計劃 評估後,工作員根據結果,協助申請及輪候合適服務。
✅ 全程免費,包括評估及申請輪候。
總結:什麼時候應該行動?
很多家庭會等到危機出現才開始了解服務——例如長者突然跌倒入院,才急著找院舍;或者照顧者耗盡體力,才知道有上門服務。我們見到不少個案最終令照顧者和父母都延遲了該得到的援助。香港部分受資助院舍服務輪候時間以年計,所以愈早了解,彈性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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